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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学院校内汽车停车证发放规定
2015-10-27 14:50  

贵州师范学院校内汽车停车证发放规定

来源:贵州师范学院保卫处
为了规范校内车辆管理,维护校内道路交通秩序,经研究决定,凡本校教职工的汽车以及来校联系工作、从事公务活动等临时进校车辆,采取发放停车证的办法。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凡本校教职工、在校学生驾驶的车辆,凭本人工作证和车辆行驶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并领取停车证。

2、停车证采用“一车一证”的办法。领取停车证时。

3、凡因办事、访友需要临时进入校区的,凭车辆行驶证在各校门门卫室换取临时停车证后方可入校。

4、领取停车证的职工和临时停车证的驾驶员,请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如停车证丢失,责任自负,恕不退还押金。临时停车证丢失的,须赔偿人民币壹佰元。

5、申领停车证必须经保卫处审核同意后颁发停车证,申领地点在学校保卫处。
6、本规定自2010年8月15日起执行,请各位师生相互转告,认真执行此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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