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制度规定>>正文
制度规定

 

安全稳定工作资料汇编(组织机构)
2015-10-27 13:04  

安全稳定工作资料汇编(组织机构)

2015-08-05 11:03:12 来源:贵州师范学院保卫处 浏览:149次

关于成立贵州师范学院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扎实做好我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和谐稳定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贵州师范学院安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相关职责如下:

一、组织领导

任:陈 扬 李存雄

副主任:汪 羿 令狐荣锋 严 肃 令狐彩桃 王之瑞 郭 文 何 林 张承鹄

员:党政办、信访办、宣传部、保卫处、学工部、后勤处、基建处、教务处、信息网络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

学校副校长令狐荣锋同志代表学校负责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蒋江南任办公室主任,杨林任副主任。

各学院成立相应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对学校安全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进行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二、学校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文件会议精神;

2、负责对全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统一领导,在发生涉及学校安全稳定事件时,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及时妥善处置安稳事件。

3、指导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计划、方案、预案、管理制度等;

4、定期召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总结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研究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下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委员会下达的指示精神,及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收集掌握重要信息进行形势分析,并上报学校安全委员会以作研判决策;

2、拟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安全稳定事件的意见建议和具体措施;

3、组织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和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4、组织开展校园三防(技防、物防、人防)建设,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校园三防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5、监督、指导、检查学校各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6、指导、监督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大型活动、社团活动临时展位摊位、横幅悬挂、团队预约入校参观活动等的审批和管理;

7、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属地公安、工商、文化、城管、社区等部门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8、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及实验室定期进行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的清理排查、建立台帐工作等;

9、完成学校党政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保卫处、后勤处负责对校园交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管理;(牵头责任部门:保卫处)

2、保卫处、学工部、后勤处、基建处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校内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控制工作;(牵头责任部门:保卫处)

3、党政办、保卫处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发生在校内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牵头责任部门:党政办)

4、宣传部、学工部、国际交流合作处、信息网络中心、保卫处、各学院负责配合维稳部门收集影响高校稳定的舆情信息;(牵头责任部门:宣传部)

5、后勤处、保卫处、各学院负责做好食品卫生及疫情监控工作;(牵头责任部门:后勤处)

6、学工部、保卫处、后勤处、各学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牵头责任部门:学工部)

7、基建处、后勤处、保卫处负责对学校边坡以及各种易发地质灾害部位进行监测和修复;(牵头责任部门:基建处)

8、保卫处、学工部、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负责加强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邪教、传教、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内师生的渗透、非法资助和破坏活动;(牵头责任部门:保卫处)

9、保卫处、学工部、宣传部、国际交流合作处、信息网络中心、各学院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时段和国际国内重大政治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做好维稳工作;(牵头责任部门:保卫处)

10、信息网络中心、宣传部、保卫处、各学院负责对学校网络进行监管,正确引导学生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牵头责任部门:信息网络中心)

11、教务处、保卫处、各学院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采购和管理;(牵头责任部门:教务处)

12、其它临时性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由下设办公室协调组织处理。(牵头责任部门:保卫处)


关于调整贵州师范学院

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因工作变动及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调整贵州师范学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变动后的成员情况通知如下:

长:陈 扬 李存雄

副组长:汪 羿 令狐荣锋 严 肃 令狐彩桃

王之瑞 郭 文 何 林 张承鹄

员:党政办、信访办、宣传部、保卫处、学工部、团委、后勤处、基建处、教务处、信息网络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

学校副校长令狐荣锋同志代表学校负责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蒋江南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院成立相应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由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进行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关于调整贵州师范学院

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学院、部门:

因工作变动及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调整贵州师范学院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变动后的成员情况通知如下:

长:陈 贵州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李存雄 贵州师范学院校长

副组长:令狐荣锋 贵州师范学院副校长

员:党政办公室、信访办、组织部、保卫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宣传部、团委、网络中心、科研处、资助管理中心、学工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

学校副校长令狐荣锋同志代表学校负责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蒋江南任办公室主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