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应急管理>>正文
应急管理

 

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处置突发事件总预案(试行)》的通知


2025-11-04 09:11  

关于印发《贵州师范学院处置突发事件总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实验中学:

《贵州师范学院处置突发事件总预案(试行)》已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我校安全稳定。




中共贵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贵州师范学院处置突发事件总预案(试行)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减少各类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保护其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对广大师生员工的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学校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的结合起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坚持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原则。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校建立校、院(处、部)两级应急机制,各学院(处、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

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处置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依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为依据,制定本预案并依法实施。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包括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化学及爆炸危险品类突发事件、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等。

(六)事件等级

为了有效处置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依据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四个级别(Ⅳ级)。

特别重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学校安全稳定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需要学校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重大影响校园安全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学校一定范围内的安全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如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谣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需要学校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较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学校一定范围内的安全稳定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如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需要学校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协调,调度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紧急事件。

一般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学校较小范围内的安全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依靠自己内部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如一般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Ⅳ级)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国家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阶段),或可能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的,应适当提高响应行动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对响应行动级别进行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处置贵州师范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的全面工作。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全体校领导,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常务)

 员:各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班子成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兼任。工作人员由与具体事件相关的部门和学院抽调组成。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指挥学校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具体处置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草拟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预案;负责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开展公共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协调和处理有关方面工作;负责收集、分析、上报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有关信息;向领导小组提出发布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的建议和意见,经领导小组同意,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专项工作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反恐怖防范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传染病及食品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消防灭火及应急疏散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校园内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宣传部: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处置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的新闻报导工作。宣传指导权威观点,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保卫处、党政办:负责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保持24小时值班,保证电话通讯畅通。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事发后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联系、协助公安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教师工作部、学工部、团委、人事处、各学院:及时掌握生动态,反馈有关生信息。

教务处:负责处理教学考试中有关事宜,如在教学、实习中发生的相关安全事故,需相关部门、学院协助处理。

基建处、计划财务处:负责处理学校对外经济活动中出现的矛盾和法律纠纷。及时掌握和反馈施工方的情况,处理基本建设中出现的矛盾。负责处理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有关事宜。

后勤处:负责抢险、救援、保障后勤供应;负责校园内生活设施的安全保障和校内出租商铺的管理,确保不发生影响师生生活的安全事件。负责师生的饮食安全,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并做好善后工作;协助属地医疗机构做好师生接诊救治工作。负责从业人员安全稳定工作。

三、预警、预测

(一)预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并按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相应预警建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分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二)预警级别及发布

1.依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2.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级别的预警信息发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统一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

3.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4.预警信息发布后,学校各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并根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应承担的职责。

5.预警信息发布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6.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恢复正常办学秩序。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超出各级各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Ⅲ、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发挥学校党委行政干部队伍、辅导员队伍、班主任队伍和学生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必须采取坚决措施,疏导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在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要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教师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的事件,立即对外教采取保护措施。

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管校领导到场,查清原因。对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的,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向有关人员和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有关人员和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并对聚集的人员和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二)基本响应程序

1.当确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领导小组依据分预案,做出应急响应,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迅速了解事件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处置方案和建议,指挥、协调学校安全、交通、消防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迅速控制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有人员伤亡的情况要及时组织营救、救治受伤人员,转移、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启动心理干预;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基础设施;按照有关程序决定限制使用、隔离或者封闭有关场所和周边道路交通;加强现场监测,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事件发生,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加强抢险抢修工作,尽快恢复受损设施正常运转。

2.领导小组组织维护好学校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伤员救治、师生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学校上级部门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4.当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涉及外籍和港、澳、台、侨人员时,应立即向学校上级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以便上级部门派出人员参与现场指挥工作。

(三)扩大响应

1.预计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做出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建议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2.领导小组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采取基本应急措施无法有效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依靠学校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应当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实施扩大应急行动,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建议调动其他应急资源和人力进行处置。

(四)应急结束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2.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需将处置工作的总结上报学校上级部门,经学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的工作重点是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性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稳定师生情绪,恢复校园正常秩序。

事件结束后,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起草总结报告,上报上级有关单位和部门。

六、信息管理

(一)信息检测与报告

1.学校建立信息检测制度,规范信息的获取、报送、分析、发布格式和程序。

2.学校信息报送采取分级报送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学校上级有关部门。

(二)信息报送内容及时限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后,要在30分钟内按照信息分级报送原则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口头报告,内容包括影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情况,初步判定事件性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90分钟内做出简要书面报告。报送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较大以上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上报上级管部门,详细信息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信息,要立即报送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2.后续报告

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事件情况与事件发展变化情况、造成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工作措施。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措施情况、责任追究情况上报。

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三)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要注意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统一新闻宣传报道口径,按照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向外界发布信息。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由学校党政办、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报道工作,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情况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相关信息。

七、保障措施

(一)预案保障

学校加强预案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习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预案。

(二)队伍保障

不断加强维护学校稳定的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同时,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问题。

(三)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完善学校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安全稳定事端。

(四)物质保障

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八、预案管理

(一)应急预案制定

学校依据《贵州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学校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上报领导小组备案。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贵州师范学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解释与组织实施。

十、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