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应急管理>>正文
应急管理

 

贵州师范学院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15-10-27 15:47  

贵州师范学院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贵州师范学院保卫处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对学校建筑设施、师生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台风、大风、强降雨、雷电等城市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

二、领导机构与职责

成立学校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长:夏卫东

副组长:蒋江南

员:谭定德、唐本文、邹晓青、刘俊伶、曹克坚、唐前进、刘惠安、熊世桓、张婷、王启群、王海、宛蓉、薛璞、各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保卫处全体工作人员及深圳航天物业管理公司贵州师范学院分公司负责人。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是: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应急处置行动;下达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预案实施

(一)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发布躲避通知,组织避灾疏散,救治受伤人员,抢救被困人员,全力控制局势,避免进一步损失。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二)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在现场工作,指挥学校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师生,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校内局势。

(三)党政办负责搜集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

(四)保卫处保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报案后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警戒巡逻、疏导车辆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破、扑救火灾、处理交通事故。

(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专业学院负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上报学校,正面的观点引导学生稳定学生情绪。

(六)党政办负责处理在校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侨人员有关事宜。

(七)基建处、后勤处负责处理校内施工安全事故及有关事宜。

(八)后勤处协助属地医疗机构做好受伤师生员工的接诊救治工作;负责组织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在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救助工作,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

四、后期处置工作

(一)做好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难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难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灾民安置、消防、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

(三)做好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准备工作。

(四)及时查明灾害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五)全面检查校舍建筑安全,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渎职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七)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上报学校上级单位和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应急指挥系统保障

学校单位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网络,保证畅通。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保证电话机、传真机完好有效。

(二)应急队伍保障

学校要建立专职应急队伍及大学生志愿者等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利于在第一时间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建立学校房屋校舍、设施设备的抢修维护队伍,加强自救能力。

(三)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时,后勤处要组织学校红旗医院和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和转运工作。

关闭窗口